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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邀约条件
2024年,有关部门批准建造Tung Ping县农业设施(Tekmen镇区)项目,供2024年的这一招标项目使用,财政捐助100%,向Tung Ping区移民服务中心招标,现已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DP-GC-*-0/2001
2.2 项目名称: 2024年流域移民支助基金(基金)
2.3 建筑工地:东平县天门镇
2.4 建筑规模:该项目是2024年Dung Ping县设施的一个农业项目,由Dung Ping区设施供资,包括:(1)东Wa村1和43英亩土地,面积约96英亩,用于建造新的冬季取暖棚,50英亩土地用于建造新的冬季取暖棚,其余部分和露天土地;(2)东Wa村2和84英亩土地,面积174英亩,建造新的冬季取暖棚,其余部分和露天土地90英亩土地;(3)Li Sho村279英亩土地,建造新的冬季取暖棚133英亩土地,设施其余部分和露天土地146英亩土地,建造新的冬季取暖棚49英亩土地,设施其余部分和露天土地47英亩土地;见纸张和工程详情清单。
2.5 工作期限要求:90个日历日(启动实际日期须以启动命令日期为准);
2.6 质量目标:达到质量检查和工程检查的规格要求;
2.7 投标范围:在施工图纸及其保修范围内建造工程(见工程时间表);
2.8 碎块:项目不再分割条条。
2.9 投标控制价格:该项目的投标控制价格为3 123万元。
2.10 评标:采用全面评估方法。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应的建筑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三个或三个以上建筑工程一般合同、有效文件、资格证明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格,企业或组织有合法经营权;
3.2 投标人提议,项目经理应有资格成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和二级以上的注册建筑商,并拥有有效的生产安全证书(证书B),参与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遵守《注册建筑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监督公共工程投标条例以进一步加强(少量)公共工程的意见;并在过去三年中担任冬季温暖农业设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在过去三年中,至少开展了两个冬季热农业设施项目;
3.4 根据《关于对应对使用财务基金方面的信托行为负责的主体适用联合纪律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第15/2002号文件)。
3.5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盲)公共工程投标的通告(Ru 建筑经理[2020] 1号文件),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3.6 本项不接受联盟投标。
4. 收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
4.1 通知时间:从**至**;
4.2 下载地点:(盲目)公共资源贸易平台(网站:http://**.cn)有兴趣参加投标过程的人的招标文件下载;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记频道”门户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
该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地点;(b) 公共资源与远程解密招标文件的开关系统不匹配;(b) 有关信息业务;(b) 公共资源交易网络 -- -- 微调服务,根据交易主题的性质点击不同领域下载相应的业务手册。
该项目在全过程基础上实现电子化,要求投标人处理CA数字证书,以便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侧处理(摘录)PA处理工具栏,该工具栏链接到http://aply/ca_aply.html。 由于主图书馆资料登记迟缓或未能处理CA数字证书而未能提交投标,须自行负责。 CA数字证书处理后,咨询电话:0538-*;可调阅移动的CA锁:400-998-000。
招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相关的信息业务(盲目)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微调服务,根据交易的性质下载到不同领域,要求每个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并(盲目)查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员资格制度,以获得澄清和(盲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交易信息领域的信息(问答/变更、更正通知),因为投标人未能及时看到交易平台上的信息而失去自我。
提交投标文件
5.1 对文件提交加密电子答复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为**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站“不开会开标”,(近些时候)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该项目运行在线电子投标,没有在线开标。
5.3 投标书关闭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得不到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招标书的媒体
这项招标公告公布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
7. 详细联系方式
1. 投标人:东平县移民服务中心
地点:东平县佛山街19号
联系单位:陈主任、曹主任
电话:0538-*
2. 机构:通平县(Xiao)
地点:东平县通平街81号
联系人:周经理、张经理
电话:0538-*
3. 监督单位:东平县农业和农村事务部(秘书科)
联系地址:0538-*
8. 反对和申诉
网络挑战(挑战)与投诉。
8.1 如果潜在投标人反对投标公告,可以书面形式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网络(两次)的形式,将公告提交给投标人(投标代理人),进入“我的项目-项目过程”,并点击“反对意见”表格;
8.2 投标人(代理人)应在收到反对之日起三天内以书面或网络(若干公共资源交易制度)的形式作出答复;投标活动在答复作出之前应暂停。
8.3 接受反对的联络点和联系方式
项目联络人:周经理、张经理
联系地址:0538-*
地址:东平县通平街81号
8.4 如果投标人(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或拒标人对投标人(投标人)的反对不满意,申请人可在知道或理应知道之日起10天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向东平县农业农村局(秘书)(电话:0538-*)提出申诉。
8.5 当反对者反对或申诉人提出申诉时,他或她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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