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财政保险公司”)收到四张罚单,根据国家财政监督总局泉州监督局行政处罚公开表格。
其中,中国时装局和市公司因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合同以外的利息而不使用规定的保险条款和费率而被罚款640 000美元。 与此同时,刘先生因担任中国时装局和锦江市分行副总经理而被警告并罚款80 000美元;张洪波(当时是中国Fjin和江市分行非汽车保险部经理)被警告并罚款80 000美元;连志勇(当时是中国芬和金江市分行业务集团经理)被警告并罚款80 000美元;张振州(当时是中国Fjin和江市公司业务集团经理)被罚款85 000美元。
同时,张俊哲(当时是中国时装局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经理)被警告并被罚款共计99,000元。
同时,金江公司前副经理李泉生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3 000元。
Xiaohong Xiaohong(当时是中国金融国分行Jin Jiangxi营销处经理)受到警告并被处以52 000元人民币罚款。
中国的财政保险政策是2003-07-07年制定的,法定代表为Yusawa,注册资本222.43亿元,涉及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 该公司的主要股东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拥有68.98%的股份。
2023年,中国原保费收入达到515,807亿元,比同期增加6.3%;保险利润达到11.89亿元,总投资收益为208.07亿元,净利润245.66亿元,净资产收益10.8%。
联营公司:中国的财政风险 hk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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